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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庆平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2MA2UHC6T9K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安传化信实公路港内A119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2026)浙0523民初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六安市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潘**
安吉县人民法院
2
2025-02-26
(2025)苏0282民初22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万**,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3
2024-05-15
(2023)皖0207民初734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赵**,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4
2024-01-30
(2023)苏0312民初174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吴**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5
2023-12-19
(2023)皖0207民初734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赵**,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8
(2023)皖1504民初134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六安金徽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7
2023-06-28
(2023)湘0182民初4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8
2023-06-21
(2023)湘0182民初4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9
2022-12-19
(2022)浙0782民初15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义乌市修帮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陈**,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10
2022-12-05
(2022)浙0782民初15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义乌市修帮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陈**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8
2024-10-24
(2024)皖0422民初761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与王**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4-18
2024-01-31
(2023)苏0312民初1747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徽某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吴**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24
2021-05-10
(2021)川1521民初3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徐**、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7728.97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29
2021-02-10
(2021)川1521民初6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徐**、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九)01简罚(2026)040号
2026年09月03日10时00分,执法人员娜蒙(05000017900)、牛茹(05000017813)在G65包茂高速成陵服务区开展执法工作时,查获驾驶人徐庆同驾驶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号牌为皖N74132(皖N1756超)的重型半挂牵引大件运输车辆(6轴),运载滚筒,该货物为不可解体物品。经现场勘验,该车车货总外廓尺寸,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3.9米;车货总宽度4.91米;车货总长度22.2米,车货总质量43.4吨,属于超限大件运输车辆范畴。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运输手续,驾驶员无法出示且未办理本次运输对应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上述事实,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1份,用以证明违法行为发生时的现场状况等关键事实;证据2:用以证明被处罚对象身份信息;证据3:用以证明涉案车辆信息;证据4:用以证明司机相关信息;证据5:用以证明涉案车辆重量相关信息;证据6:用以证明涉案车辆及载货情况;证据7:用以证明涉案车辆及载货几何尺寸数据情况。予以佐证。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9-03
2
粤揭交罚﹝2026﹞01035号
2026年8月27日13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揭惠高速公路前詹收费站出口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皖N72221(皖NB838超)重型半挂拖挂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27
3
衢路政罚﹝2026﹞01J218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8
4
南京三交路执﹝2026﹞13号
2026年06月23日06时16分,当事人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潘申茂驾驶车辆皖N47035(黄)牵引皖N1657超(黄)在G2503绕城高速三桥收费站,因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被公安查获,移交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处理。
罚款叁仟元
3000.00元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3
5
南京三交路执﹝2026﹞14号
2026年06月23日06时16分,当事人安徽恒春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汪扬驾驶车辆皖N79287(黄)牵引皖NA378超(黄)在G2503绕城高速三桥收费站,因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被公安查获,移交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处理。
罚款叁仟元
3000.00元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3
6
津交(总)罚〔2026〕10864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