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香莲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82Q4T4C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南袁河大道62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4
(2026)赣0502民初2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3
(2025)赣0502民初90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新余市峡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张**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5-11-04
(2025)赣0502民初90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张**,新余市峡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5-10-29
(2025)赣0502民初90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新余市峡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张**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1
(2025)赣0822民初10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刘**
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4-09
2025-12-23
(2025)赣0502民初90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新余市某甲有限公司;新余市某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揭交罚﹝2026﹞00855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5年05月10日,赣KA1159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揭阳市云路超限运输不停车监测点(地址:国道G539线潮州往揭阳方向(K5+800))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四轴货车,车货总重62.145吨,限重36.000吨,超限26.145吨。2026年07月27日,当事人委托杨维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5年05月10日,驾驶员郑锐强驾驶赣KA1159重型自卸货车,从潮州运载沙至云路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130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7
2
粤揭东交罚﹝2026﹞00297号
2026年06月24日10时50分在揭东区新亨镇白石路口,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赣KA9353车辆运载渣土,从梅州市丰顺县出发到潮州市湘桥区,运载的渣土存在大量粉状物,明显超出货厢拦板高度,没有对物料采取遮盖措施,物料完全裸露,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将无法防止物料遗撒且产生扬尘。当事人构成了使用赣KA9353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渣土,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相片、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本年度广东省内第1次被查处。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13
3
粤潮安交罚﹝2025﹞00772号
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凤塘池樟超限检测点对交警部门查扣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杨维驾驶赣KA1159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沙子,从丰顺县茶背村运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该车虽有采取措施,但不足以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对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新余市众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为本省一年内首次被查处。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4
娄星交处罚﹝2025﹞5Z074号
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2100.00元
娄底市娄星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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