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求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盛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MA27YDA87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花桥路68号B号楼4层4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2
2021-04-22
(2021)沪7101民初3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徐*与杭州工求贸易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6〕273号
当事人销售霉变、标签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贮存条件差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
1、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二)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规定,处罚4000元;2、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的,限期补办,处二百元罚款;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依照无照经营的有关法规处理。”的规定,处罚200元,并责令限期补办;3、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小作坊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小餐饮店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的规定,处罚800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235.4元;3、责令当事人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在30日内办理食品小作坊证,改善贮存条件。
50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