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悦妙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3MACN1NPK0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77号-5-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枝江市监处罚〔2026〕143号
经查,2026年3月11日,当事人以157.07元的价格从拼多多平台“壹顶鲜食品”网店购进第一批涉案黑椒肉排10kg(100片)存放于经营场所冷柜内,用于制作销售“法式黑椒牛排沙拉”。涉案肉排标签信息如下,食品名称:黑椒肉排(非既食),配料:鸭肉、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酵母提取物、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添加剂,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6年3月24日,产品执行标准:GB 19295,生产许可证号:SC11134166032012,生产商:毫州焦福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毫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槐花路1388号,净含量:剂量称重。
2026年3月12日当事人将“法式黑椒牛排沙拉”上架淘宝闪购,销售50份后,因部分消费者反映单片分量不足,退货剩余50片肉排。
2026年5月26日,当事人以166.62元的价格从拼多多平台“黔有铭食品生鲜”网店购进第二批涉案黑椒肉排10kg(100片)存放于经营场所冷柜内,用于制作销售“法式黑椒牛排沙拉”。至2026年6月4日本局现场检查时,共销售“法式黑椒牛排沙拉”13片,剩余8.71kg,当天当事人下架该菜品。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4日期间,该菜品累计销售63份,销售额为2062.40元,顾客实付金额为1219.86元。
另查,当事人向本局主张的成本包括食材、人工及水电等费用,其中人工、水电无法单独核算,鸡蛋、蔬菜、调味品、沙拉酱等食材亦用于多款菜品,亦无法单独归集,本案可核实成本仅为黑椒肉排成本。每份菜品使用一片黑椒肉排(约100g),第一批肉排均价为1.5707元/片,使用数量为50片,第二批肉排均价为1.6662元/片,使用数量为13片,两批合计总成本为100.1956元。涉案菜品平台统计销售额为2062.40元,顾客实付金额为1219.86元,因销售额中包含平台红包、满减券、活动让利等未实际收取的款项,该部分金额并非顾客实际支付,当事人亦未实际占有,应以顾客实付金额1219.86元认定实际销售额。综上,本案违法所得为实际销售额扣除可核实成本,计1119.6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之规定,对当事人涉嫌隐瞒所提供商品质量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之规定实施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19.66元;
3.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1679.49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799.15元。
1679.49元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