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余市晨之光鞋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涛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CHGBB60G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明德路1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256号
2026年4月14日,接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举报称当事人未经授权许可,擅自生产侵犯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的鞋子。2026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新余市渝水区郑家村三路421号)核查发现其二楼成品仓储区存放有鞋面图案标识与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的第3938968号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成品“HTE-350”女鞋1410双,该1410双女鞋为当事人生产,未取得第3938968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上述女鞋拿货单价为16元/双,未查到当事人的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1410双女鞋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抽取了1双作为样品送至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做鉴定。 2026年4月29日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辩别证明》,经辩别当事人生产的女鞋1410双,为侵犯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我局于2026年5月14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该《辩别证明》复印件及《辩别结果告知书》(余市监稽商辩结〔2026〕220号),当事人收到《辩别结果告知书》(余市监稽商辩结〔2026〕220号)后,对辩别结果无异议。2026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市晨之光鞋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涛展开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6月22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2026年2月开始生产的鞋面图案标识与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的第3938968号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成品“HTE-350”女鞋,全放在二楼成品仓储区,共1410双,拿货价是16元/双,未查到当事人的销售记录,违法经营额为2256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侵权的女鞋1410双; 2.处违法经营额22560元的2倍罚款计45120元。
4512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