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波 |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8RPL7F70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义溪路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肖**
闽侯县人民法院
2
2023-09-12
(2023)浙0122民初32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白**
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黄**
桐庐县人民法院
3
2023-02-15
(2022)苏0812行初940号
行政确认
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新渡口街道办事处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6
(2025)闽0121民初216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肖**
裁判文书
闽侯县人民法院
2
2025-06-10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肖**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闽侯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6〕3074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4
2
温运政罚〔2026〕303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23日16时28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8国道4042+800检查时发现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州青兴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2-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2-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10-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