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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浩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0243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七里新都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3
(2026)浙0206民初38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江**,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3
(2026)浙0206民初30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唐**,宁波新水天润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5
(2025)浙02民终801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周**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0-21
(2025)浙0212民初2761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邵**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10-21
(2025)浙0212民初2761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10-21
(2025)浙0212民初2761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7
2025-10-21
(2025)浙0212民初27624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程**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8
2025-10-21
(2025)浙0212民初2762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9
2025-10-15
(2025)浙0206民初136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何**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10
2025-08-27
(2025)浙0205民初74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史*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6
(2025)浙0212民初224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龚*
裁判文书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3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03
2025-10-30
(2025)浙0212民初2761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某有限公司;周*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584.00元
民事案件
2
2026-03-02
2025-10-30
(2025)浙0212民初2762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某有限公司;胡*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293.58元
民事案件
3
2026-03-02
2025-10-30
(2025)浙0212民初2761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某有限公司;卜*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08.00元
民事案件
4
2026-02-11
2025-10-30
(2025)浙0212民初2761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宁波市某有限公司;邵*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035.64元
民事案件
5
2025-10-16
2025-10-16
(2025)浙0206民初136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等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09-23
2025-08-12
(2025)浙0203民初32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丹勇;宁波市长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49.90元
民事案件
7
2022-10-09
2021-10-21
(2021)浙0212民初602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李**、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5
2021-10-08
(2021)浙0212民初582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史**、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15
2021-10-08
(2021)浙0212民初582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陈**、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2-15
2021-10-20
(2021)浙0212民初603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刘**、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运政罚﹝2026﹞1522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03日10时31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限期改正30天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限期改正30天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2
金运政罚﹝2026﹞42J231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9
3
甬运政罚〔2026〕15J368
2026年4月29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高大强、方晓昀通过其它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年4月24日14时24分,浙BF9871在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29
4
甬运政罚〔2026〕15J369
2026年4月29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高大强、方晓昀通过其它进行了取证:显示浙BF9871大客车在2026年4月25日07时多在山东峄城南站上高速,8时多山东曲阜站下高速,12时多山东曲阜北站上高速,13时多山东泰安北站下高速,18时多泰安北站上高速,19时多山东东阿站下高速,2026年4月26日11时43分山东东阿站上高速,12时47分山东市中站下高速,16时57分山东济南站上高速,18时24分山东青州西站下高速。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29
5
舟运政罚〔2025〕05J3
2025年3月25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舟运政罚〔2025〕054案件资料发现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浙B0A017大型客车在南海实验学校北门搭载南海实验小学师生往返该校和岱山,该车持有包车标志牌,通过定位数据发现该车在该趟次包车牌持有期间一直在舟山运行,未从宁波出发且未返回宁波。该行为系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31
6
甬运政罚〔2024〕14J254
2024年2月5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伟伦、方晓昀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发现2024年2月1日22时05分,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浙B5F735大客车存在超速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2
7
甬运政罚〔2024〕14J259
2024年3月22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伟伦、方晓昀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3月15日23时36分,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浙B98161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2
8
甬运政罚〔2024〕14J255
2024年2月19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伟伦、方晓昀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2月16日5时8分,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浙B0L866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2
9
甬运政罚〔2024〕14J256
2024年3月29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伟伦、方晓昀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3月24日5时58分,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浙B97520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2
10
甬运政罚〔2024〕14J77
2024年1月29日9时57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姜忠良、陈孟君在鄞州区朝阳高速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0F971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业户是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道路客运。驾驶员周成连驾驶浙B0F971普通客车从宁波载53人包车到鄱阳,包车费用为伍仟捌佰元,驾驶员无法当场出示该车的包车合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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