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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杭桂乡白城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卜杜扎伊尔·阿卜杜克热木注册资本:5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46702200101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乡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应急罚〔2026〕8号
2026 年 7 月 7 日,洛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玉苏普·艾散、吐迪麦麦提· 托乎提肉孜,,对洛浦县杭桂乡白城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查阅档案资料时发现了问题,1.加油站加油区,2 号汽油加油机紧急切断(剪切阀)被铁丝捆绑锁死,阀体机构损坏,紧急切断功能完全失效,未及时维修;2、加油站未开展 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无如实记录、无有关人员签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 (一)综合类 第 39号 裁量阶次第 A 档 有 1 台(套)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洛浦县杭桂乡白城加油站作出人民币19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9000.00元
洛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6-07-30
2
和地市监处罚〔2026〕34号
经调查确认,洛浦县杭桂乡白城加油站2025年8月10日擅自改动、拆装该加油站的正星牌CS32J1110F型号,出厂编号为:3K016040474税控燃油加油机和正星牌CS32J2220F型号,出厂编号为3J016030245、3J018030279等3台税控燃油加油机后,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正常经营,该加油站税费申报表显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该加油站合计营业额1001129.66元(壹佰万壹仟壹佰贰拾玖元陆角陆分),购进成品油款项合计830296.07元(捌拾叁万零贰佰玖拾陆元零柒分)、缴纳税费37349.62元(三万柒仟叁佰肆拾玖元陆角贰分)、发放员工工资128800元(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 经计算该加油站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合计营业额950069元(玖拾伍万零陆拾玖元整)。明细如下:2025年8月销售92#汽油10.65吨、柴油9.38吨,合计金额158287.86元,其中8月11日-31日期间的营业额“日平均折算(当月营业额合计金额÷当月天数×违法天数=当月21天的实际营业额)”的方式计算出107227.2元;2025年9月销售92#汽油9.83吨、柴油9.20吨,合计金额146859.58元;2025年10月销售92#汽油11.40吨、柴油13.34吨,合计金额187164.09元;2025年11月销售92#汽油11.16吨、柴油6.18吨,合计金额133078.08元;2025年12月销售92#汽油11.45吨、柴油4.72吨,合计金额124319.78元;2026年1月销售92#汽油16.25吨、柴油8.41吨,合计金额186319.39元;2026年2月销售92#汽油3.66吨、柴油5.23吨,合计金额65100.88元。 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共缴纳税费37349.62元(叁万柒仟叁佰肆拾玖元陆角贰分)。 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合计购进成品油款项789757.43元(柒拾捌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肆角叁分)。明细如下:2025年8月份汽油10.65吨,单价为:6858.41元、金额73042.04元,柴油9.38吨,单价为:5610.62元、金额52627.61元,当月合计金额125669.65元,其中8月11日-31日期间的购进成品油款项金额“日平均折算(当月购进成品油款项合计金额÷当月天数×违法天数=当月21天的实际进项额)”的方式计算出85131元;2025年9月份汽油9.83吨,单价为:7097.05元、金额69764.05元,柴油9.20吨,单价为:5798.82元、金额53349.10元;2025年10月份汽油11.40吨,单价为:7014.41元、金额79964.30元,柴油13.34吨,单价为:5798.82元、金额77356.20元;2025年11月份汽油11.16吨,单价为:7014.41元、金额78280.84元,柴油6.18吨,单价为:5798.82元、金额35836.68元;2025年12月份汽油11.45吨,单价为:7014.41元、金额80315.02元,柴油4.72吨,单价为:5700.22元、金额26905.04元;2026年1月份汽油16.25吨,单价为:6414.85元、金额105025.16元,柴油8.41吨,单价为:5700.22元、金额39785.84元;2026年2月份汽油3.66吨,单价为:6385.24元、金额23369.98元,柴油5.23吨,单价为:6629.87元、金额34674.22元。 发放员工工资: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共发放112349元(壹拾壹万贰仟叁佰肆拾玖元整),其中2025年8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其中8月11日-31日期间的未满月工资按照“当月自然日比例折算(当月合计发放工资额×违法期间实际上班天数÷当月天数=当月21天的合计工资)方法计算出12464元;2025年9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2025年10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2025年11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2025年12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2026年1月份当月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2026年2月份合计发放工资18400元,其中2026年2月1日-12日期间的未满月工资按照“当月自然日比例折算(当月合计发放工资额×实际上班天数÷当月天数=当月12天的合计工资)方法计算出7885元; 该加油站违法所得按照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合计营业额-合理支出(税费+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购进成品油款项和员工工资金额)=该加油站实际违法所得:950069元-(37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 没收主板编号为:c00205703、c00212976、c00066298等三块税控燃油加油机主板; 2. 没收违法所得10612.9元(壹万零陆佰壹拾贰元玖角); 3. 罚款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12112.9元(壹万贰仟壹佰壹拾贰元玖角)。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实施下列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规定,综合本案违法事实、持续时长、整改配合程度等全部要素综合考量,对当事人不列入失信名单。
1500.00元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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