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虾富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志杰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E7DXK234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海丝之源.拾里江丰113-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0
(2025)浙0212民初265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市涌丰酒业有限公司
宁波虾富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5〕1013号
当事人在美团与饿了么外卖平台店铺均销售名为“昭通牛肉小串”的食品且均在详情处标注主料为牛肉,但当事人用于制作“昭通牛肉小串”的食材为“老邓头手把小串”的汼肉风味小串,配料表未见牛肉成分。此外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在接受调查后积极整改,在美团与饿了么外卖平台店铺将其改为“汼肉风味小串”并在销售详情页面标注主料为鸭肉。
当事人无法提供其经营制作所使用的食品的检验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综合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做出处罚如下: 警告。      当事人在其外卖店铺对外销售的昭通牛肉小串,使用配料为鸭肉的汼肉风味小串,但标注该菜品主料为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综合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