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安康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伟法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1MA2HF20C1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20幢401室南面第三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7
(2026)浙05民终895号
定作合同纠纷
台州安康电梯有限公司
湖州赛威勒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1-22
(2025)浙1083民初696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台州安康电梯有限公司
湖州赛威勒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1-21
(2025)浙0503民初8901号
定作合同纠纷
湖州赛威勒电梯有限公司
台州安康电梯有限公司,吕**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4
2024-03-21
(2024)浙1083民初79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黄**
台州安康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9
2024-05-23
(2024)浙1083民初79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黄**;台州某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6〕221号
当事人在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时,未对顶楼机房、轿顶做好有效清洁,未查验五方通话设备是否正常,未对电梯底坑已经损坏的照明灯进行检查、更换,分别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电梯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因电梯维保项目种类多样,人工成本无法确认,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