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承元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3585948277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园13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州财采罚﹝2026﹞1号
经查,在临夏州公安局声纹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标阶段,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为谋求项目中标,主动邀约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两家单位完成标书编制后,由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操作,使用同一网络IP地址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投标文件。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后台信息核查,发现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涉嫌串通投标。我局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调查询问,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均对事先协商共同参与投标、由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上传投标文件的串通投标事实予以认可,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述行为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扰乱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违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本项目采购金额323.75万元。按照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六处以罚款,罚款金额:19425元(壹万玖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分别缴纳上述罚款。对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9425元(壹万玖仟肆佰贰拾伍元整);请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非税收入收缴账户,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将甘肃汇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金慧眼技术有限公司记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与临夏州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责令两家公司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投标管理制度,杜绝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19425.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