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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利军大肉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利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4MA74WC7Q8W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玉井镇白塔村三叉路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6〕140号
经查,2024年,当事人实际经营者刘利军配偶靳菊英通过微信群获悉,并通过现金支付的形式,从陌生人处购买8盒“减肥胶囊”供自己食用。2025年10月18日,通过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后,举报人通过抖音私信,联系靳菊英要求购买靳菊英未食用的“减肥胶囊”。靳菊英通过快递将4盒“减肥胶囊”分别销售给2名消费者,每人2盒,并利用临洮县利军大肉铺收款二维码进行收款,共收款1680元。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涉案“减肥胶囊”。当事人经营者刘利军当场向执法人员承认了通过抖音平台销售“减肥胶囊”并使用其大肉铺收款二维码收款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举报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快递单据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当事人利军大肉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另查明,当事人利军大肉铺与举报人张佳莹之间的民事纠纷,经临洮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由刘利军配偶靳菊英向举报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400元。
对临洮县利军大肉铺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8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680元,大写贰仟陆佰捌拾元整。
1000.00元
临洮县市场监管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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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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