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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卫东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529337858889T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宜宾市屏山县石盘产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5
(2024)川0193民初1461号
合同纠纷
四川维林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屏山米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经鑫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3-10-08
(2023)渝0116民初9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鑫湾商贸有限公司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3
2023-03-07
(2023)川1024民初3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江市蓝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威远县人民法院
4
2023-02-27
(2022)川0115民初91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02-24
(2022)川1529民初1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屏山支行
宜宾市屏山昌翅食品有限公司,马*,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屏山县人民法院
6
2022-02-24
(2022)川1529民初1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屏山支行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马*
屏山县人民法院
7
2021-12-09
(2021)川1529民初177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屏山支行
屏山四季果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马*,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屏山县人民法院
8
2021-12-02
(2021)川15民初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赵**,马*,宜宾市屏山昌翅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11-25
(2021)川15民初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毕**,殷**,李**,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吴*,高*,马*,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罗*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1-24
(2021)川1529民初1777号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屏山支行
李*,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屏山四季果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
屏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09
(2024)川0193民初1461号
合同纠纷
四川维林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屏山米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6
(2024)川0193民初1461号
合同纠纷
四川维林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屏山米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宜宾优格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经鑫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3-08-06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鑫湾商贸有限公司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5
2025-02-26
(2025)川0322执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宜宾某有限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12-17
2025-11-19
(2025)川1529执827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马*;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支行;赵**;宜宾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12-17
2025-11-19
(2025)川1529执827号之五
借款合同纠纷
马*;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屏山支行;赵**;宜宾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5-12-17
2025-06-19
(2025)川1529执537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陈文科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947.26元
执行案件
5
2025-12-17
2025-06-19
(2025)川1529执537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陈文科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6
2025-12-17
2025-11-19
(2025)川1529执827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马*;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支行;赵**;宜宾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4896789.61元
执行案件
7
2025-12-17
2025-11-19
(2025)川1529执827号之六
借款合同纠纷
马*;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支行;赵**;宜宾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8
2025-12-17
2025-11-19
(2025)川1529执82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马*;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支行;赵**;宜宾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5-11-18
2025-10-17
(2025)川0117民初97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彩印有限公司;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5-11-13
2025-09-04
(2025)川1529执890号
不当得利纠纷
谢明富;宜宾米奇食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3219.08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屏市监处罚〔2026〕71号
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雪糕等冷冻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至今。2025年1月1日,当事人与宜宾鑫品汇食品有限公司签定《委托加工协议》,协议规定宜宾鑫品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代加工冰淇淋系列、速冻食品系列产品,宜宾鑫品汇食品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原材料(如绿豆、白砂糖和麦芽糖浆等)和辅料(内外包材),当事人对原材料进行挑选、清洗、蒸煮,再把原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配、高温灭菌并放入特定模具进行冷冻,再把冷冻产品进行包装入库,再交付给宜宾鑫品汇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按照协议收取代加工费。2026年4月8日,当事人生产了名为“好心情(绿豆口味)”的冰棍,共计639件(36盒/件)。2026年4月2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当事人开展抽检,抽取该公司2026年4月8日生产的名为“好心情(绿豆口味)”的冰棍,现场共抽取18盒,收取抽样费用7.2元(抽样价格0.4元/盒,该价格系零售价格),剩余16盒提供顾客免费食用。2026年4月21日,当事人将上述食品中剩余的638件交付给宜宾鑫品汇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在代工上述食品时收取的代工费为3元/件,共收取加工费用1914元。因当事人代工上述食品是为了解决人工费用,代工上述食品无利润,生产成本就是3元/件,该案货值金额为1921.2元,违法所得5.7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6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事实;2、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证明该院对当事人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的事实;3、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6SB00130)、《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6SB00130),证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事实;4、2026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事实;5、当事人提供的《入库成品单》和《产品交付单》,证明当事人生产产品的数量和交付数量的事实;6、当事人提供的《加工费核算表》,证明当事人代加工的成本情况的事实;7、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及涉及人员的身份情况;8、当事人提供的加工协议、生产过程记录、产品的合格证明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加工交付都有相应记录并能进行追溯;9、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公告、产品召回报告以及整改报告,证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整改,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以上证据经当事人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
1.没收违法所得1921.2元;2.罚款7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
70000.00元
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2
宜屏市监处﹝2024﹞51152924000213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6193.75元(大写陆仟壹佰玖拾叁元柒角伍分);2.并处罚款51000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
51000.00元
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