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峰创优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永奎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MA7N2Y6H1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西三巷1151号华凌建材进出口基地石材区28栋一楼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6﹞153号
你单位2023年3月与厦门市瑞骏亚特建材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其已证实虚开的2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货物名称*非金属矿物制品*厚粉红麻大理石,金额292,981.42元,税额38,087.58元,价税合计331,069.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6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已构成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9-10
2
乌税稽罚〔2026〕42号
2023年5月、8月你单位与开票方不存在真实交易,通过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厦门市莱楚建筑有限公司、厦门市乾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的3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金额365,678.39元,税额47,538.21元,价税合计413,216.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6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