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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人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跃峰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30L01115830Q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清华镇金村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处罚﹝2026﹞150号
经查,当事人上述抽检批次白酒一共生产了118箱,每箱6瓶,计708瓶。当事人对外销售的途径有两种,一是以100元/瓶的价格对外零售,共销售了30箱,计180瓶,合计销售金额为18000元;二是以50元/瓶的价格批发给当事人自己在县城的门店,共批发给县城的销售门店59箱,354瓶,合计销售金额17700元。当事人库存有28箱,计168瓶。当事人留样2瓶,抽检机构抽检4瓶,抽检的酒以5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当事人上述抽检批次白酒成本为42.55元/瓶。综上,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4400元,违法所得为8302.6元。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白酒)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302.6元; 2.没收不合格的婺源人家(浓香型白酒)558瓶; 3.处罚款666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74902.6元。
66600.00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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