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裕福隆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锡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2MAA7EX9B5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建设北路锣圩供销合作社原收购门市部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武市监处罚〔2024〕295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从南宁利宸食品经营部购进80支双汇润口香甜王香肠、从广西南宁市嘉味豪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24瓶味美思五香粉放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经营的双汇润口香甜王香肠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3日,保质期:120天,进货价1.9元/支,销售价是2.5元/支,2024年5月4日超过保质期;味美思五香粉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保质期:24个月,进货价是5元/瓶,销售价是6.8元/瓶,2024年3月11日超过保质期
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尚有超过保质期的12支双汇润口香甜王香肠、2瓶味美思五香粉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摆放在一起待售。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价格,上述待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值金额为43.6元。因当事人销售食品未建立台账,无法核实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的数量、金额,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2024〕31号);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2
南武市监处罚〔2023〕425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2从南宁市五一路延长线的仁义粮油市场的国曼蛋业以223元/件购进3件鸡蛋在超市内销售,每件鸡蛋20公斤,合计669元,以11.96元/公斤在其超市内销售。经抽检该批次鸡蛋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本案涉案货值金额715.8元,违法所得46.8元。
1、没收违法所得46.8元;
2、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合计3046.8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