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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龙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学龙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MA2HL2QD8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水阁工业园区遂松路30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31
(2026)浙1102民初4940号
劳动争议
何**
浙江聚龙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
2026-06-29
(2026)浙1102民初4161号
劳动争议
何**
浙江聚龙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3
2026-06-26
(2026)浙1102民初3953号
劳动争议
谢**
浙江聚龙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4
2026-06-15
(2026)浙1102民初36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韩**
浙江聚龙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5
2025-11-25
(2025)浙1102民初7520号
劳动争议
张*
浙江力泰皮革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市监处罚〔2026〕24号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一批共计1000米,当事人的违法货值金额共计7000元,违法所得179.28元。
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4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79.28元;上述罚没款合计4379.28元。
4200.00元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2
丽水应急罚决﹝2026﹞第000007号
浙江力泰皮革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内部审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裁量细则,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方式及期限: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瓯微大厦1楼101-103室交通银行(户名:丽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账号5641*********001*****371001,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
28000.00元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