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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志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家波注册资本:204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328915693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南路花苑酒店87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区)应急罚(2026)51号
1.2022年《哈密市M1033铁矿12-14线地下采矿技改工程(二期重大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由非原设计单位编制,且缺少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变更设计的文件。2.设计要求在1160m、1145m水平布置有强制崩落围岩层的凿岩巷道,以保证覆盖层厚度满足不小于两个分段高度,根据隐蔽致灾普查报告ZK8-540钻孔验证数据,崩落法覆盖层厚度约20m,小于设计要求。3.罐笼井和箕斗井罐道钢丝绳未按设计要求采用密封钢丝绳。4.1095m中段西翼CM21穿脉巷、天井251、天井261布置在境界矿柱内。5.经查阅人员定位及安全监控系统记录:3月19日15时,1名作业人员经斜坡道入井,沿斜坡道行进至1060分层机修硐室,于16时升井;3月26日10时,1名作业人员经斜坡道入井,沿斜坡道行进至1045m中段水泵房,于12时20分升井。上述人员下井期间,主通风机处于停机状态,仍安排人员入井。。6.罐笼井提升系统平衡锤端过卷段未设置楔形罐道或过卷缓冲装置,罐笼端过卷段内设置挡梁,当罐笼发生过卷冲顶时,楔形罐道无法实现缓冲功能;连接装置未定期检测检验。7.矿山通风系统报告检测检验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反风试验报告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试验和检测周期均超过1年。(企业自查)8.罐笼检测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PY-JD-2026-00017)第2项未对罐门进行检测;防坠器检测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PY-JD-2026-00021)未对实际最大载重脱钩试验项目进行检测。9.地下自卸车未配置辅助制动系统。10.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未普查崩落法覆盖层上部的悬顶采空区体积并分析覆盖层厚度。11.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报告中两种物探方法实测剖面解译和实际采空区对应性差。12.2022年重大变更设计中分段高度设计图文不符。文本中1095m以下分段高度为12.5m,附图中1095m~1045m分段高度为15m和20m。13.副井1095m中段安全门闭合不严,存在较大缝隙。14.1075m分层进路口顶板锚网破损严重,且网体内部兜挂有已脱落的顶板围岩。15.1075m分层东翼采场均已回采完毕,采场进路内遗留大块矿岩,且未按规定及时实施封闭管控。16.1145m水平沿脉巷与主井石门巷交叉处,一个配电箱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18.斜坡道局部区域路面起伏、不平整;斜坡道局部巷道尺寸不能满足无轨人车通行高度、转弯半径的要求。19.斜坡道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20.斜坡道未设置视频监控设备。21.斜坡道1处错车硐室停放的1台无轨运输车未对车轮采取防止溜车措施。22.1060m分段配电硐室未设防火门和向外开的铁栅栏门。23.爆破器材运输车车架上未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货厢内安装的感烟火灾传感器已损坏。24.斜坡道口未安设人员定位分站。25.该矿未采用光面爆破进行掘进。
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上述问题隐患,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90000.00元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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