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县宗旺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春萍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4315822682G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兴业县石南镇富阳村耕活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6〕98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6年5月27日,将自己当天生产的80只红豆三明王面包销售给兴业县大多汇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销售。2026年5月30日,上述批次的红豆三明王面包在兴业县大多汇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经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SG262114)显示: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当事人于2026年5月27日生产销售的红豆三明王面包的苋菜红项目实测值为0.0104,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SG262114)。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批次的红豆三明王面包(生产日期2026年5月27日,保质期15天)销售价格为0.9元/只,成本价格为0.8元/只。截至案发时,上述批次的红豆三明王面包(生产日期2026年5月27日,保质期15天)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8元。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货值金额为72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生产上述批次的红豆三明王面包时为了迎合顾客的口味,想改变面包的味道。其从玉林市玉州区味美烘焙原料商行购买了2瓶香芋色香油(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用于改善面包的口味。在2026年5月27日,当事人第一次使用10ml香芋色香油(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放在红豆三明王面包的红豆馅里,但是,当事人没有仔细检查这种香芋色香油(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的配料表中含有苋菜红(≤2.3%),且该种香芋色香油只能够用于饼干夹心,不适用于烘焙食品。2026年5月27日当天共生产了80只红豆三明王面包销售给兴业县大多汇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零售,后续当事人于2026年6月10日、11日生产的红豆三明王面包经本局在兴业县石南镇广城百货批发部抽样,并委托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2026年7月14日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JD260203D、JD260204D)显示,当事人生产于2026年6月10日、11日的红豆三明王面包未检出苋菜红项目。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没收违法行使用的香芋色香油2瓶(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有一瓶使用了10ml,另一瓶未使用);
3.罚款6000元;
以上罚没款项合计6008元。
6000.00元
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