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大络纣育秀午托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24MA441CXF9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获嘉县城关镇大洛纣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获市监处罚〔2026〕161号
经查,获嘉县大络纣育秀午托部位于获嘉县城关镇大洛纣村,取得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241072401002164,有效期限至2026年06月11日,延续登记后有效期限至2029年05月31日,经营者:范蕊,女,住址:河南省获嘉县中和镇三刘庄村中心街西段10号。
2026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获嘉县大络纣育秀午托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午托部购进的食品原料由乐陵市特味特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12/01生产的“味飘厨”牌刘记调味 十全香 调味料,规格:30克,保质期:18个月,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午托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午托部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同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午托部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6年6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午托部经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后,再次购进的食品原料由委托方海天蚝油(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加工方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1203生产的“海天”牌海天金字装蚝油,净含量:2.25kɡ,保质期:12个月,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构成了在采购食品原料时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逾期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元)。
1100.00元
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