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李记良功馆按摩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海龙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0MADH1XGK7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5R2地块观澜御苑C地块Ⅱ区商业栋1单元1层商1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经开市监处罚〔2026〕145号
经查,当事人店内有9块商品的宣传板,对应商品分别为“玉竹薄荷膏”、“玉仁玫白膏”、“玉蚕枳椇膏”、“庆余裨味宝”、“戒欺裨卫葆”、“铁皮石斛膏”、“甚远霸气膏”、“红玉玫白膏”和“庆余智膏”。宣传板上分别有“口腔溃疡”、“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免疫力低”、“妇科炎症”、“脂肪瘤”、“糖尿病,痛风,酒精肝”和“感冒发烧”等诸多涉及疾病治疗的宣传。当事人宣传上述产品,经现场查看均为普通食品。当事人的宣传板的内容是个人通过网络查询产品配料表成分的功效获取的,通过湖北星辉卓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9块宣传板制作花费28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 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60元。
56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