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瀚云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小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MA736RG19A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18层03室-7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2
2025-03-04
(2025)甘0102民初78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瀚云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5236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税稽罚﹝2026﹞23号
你单位2022年7月3号记账凭证中购买一部手机给公司法人使用,金额:5,299.12元、税额:688.88元、价税合计:5,988.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缴你单位2022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97.60元。
对你单位未按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的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1,197.60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598.80元。
598.8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