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喻军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1MA38BHN61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校前二路303号金源华府5幢第1层17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市监处罚〔2026〕239号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卫华、余亮亮于2026年7月27日依法对奉新县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建立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使用维保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我局依法下达了《监察指令书》;2026年8月12日,我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仍未建立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使用维保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我局依法下达了《监察指令书》;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规定,建议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对当事人作以下从轻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