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乡市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翟小磊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6MA9NPTMMX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乡新长北线与107国道交叉口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鹤淇交执罚字﹝2026﹞第0600033号
2026年02月07日09时08分淇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跃军、祝竞豪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调取车辆检测数据和照片、视频,发现新乡市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号为豫G00302D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货物于2026年02月06日06时04分经过G107宋庄非现场检测点时,故意采取急刹车,反复倒车方式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对当事人新乡市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淇县交通运输局
2026-08-10
2
赣交罚〔2025〕0903007号
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接高速交警七支队九大队移送案件,在大广高速公路万安服务区巡查中发现,新乡市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豫GL2800运载大件货物(封头)在江西境内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属于擅自超限行驶公路,经执法人员前往韶口收费站查验数据,该车2025年12月15日19时58分从河南原阳东站驶入高速,豫GL2800为4轴货车,额定限重31000kg,河南原阳东站入口称重车货总质量21350Kg,未超过限定标准,经现场测量,车货总长度12米、总宽度5.6米、总高度3.05米,车货总宽度超过限定标准,违法程度严重,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辆驶出万安收费站。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厅
2025-12-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