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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朱国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国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526MADAAWB36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潢川县弋阳街道弋阳路建国路口西侧30米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潢市监处罚〔2026〕44号
经查,当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立即停止餐饮食品制作,限期办理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限期内,当事人完全落实了责改要求。经我局综合裁量后,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情形,应给予一般行政处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给予罚款400元整。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依法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400.00(肆佰)元整。
400.00元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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