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窦晓立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751688803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新兴产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2025)新2201民初15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李**,苏州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7
(2025)新2201民初1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市新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7
(2025)新2201民初15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铸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03-10
(2025)新2201民初4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茂汌新能(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5
2023-06-07
(2023)新22民终39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5-29
(2023)新01民终1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4-27
(2023)湘0103民初366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8
2023-04-17
(2023)新2201民初1109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哈密市人民法院
9
2023-04-13
(2023)新2201民初1109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哈密市人民法院
10
2023-03-31
(2023)新2201民初912号
执行异议之诉
湖北洲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伊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5-12
(2022)新2201民初2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
2021-10-21
(2021)新2201民初45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3
2018-07-26
买卖合同纠纷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地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侯**
开庭传票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8-03-25
(2017)新2201民初17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西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田*
裁判文书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5
2018-03-25
(2017)新2201民初17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西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西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6
2018-03-04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7
2018-03-04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8
2017-12-03
(2017)新2201民初4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泰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9
2017-11-13
(2017)新2201民初6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苏建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苏建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10
2017-09-21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哈密西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田*
开庭传票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9
2026-06-09
(2025)新2201执恢96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蒙小银;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6-21
2024-06-20
(2024)新2201执恢4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某某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8-16
2023-07-20
(2023)新2201民初91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0355.58元
民事案件
4
2023-07-28
2023-07-21
(2023)新01民终1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12-08
2022-12-06
(2022)新2201执36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高**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4-30
2022-04-27
(2022)新2201执1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2-04
2022-01-04
(2021)新2201民初70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蒙**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925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23
2021-11-22
(2021)新2201财保2244号
财产保全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等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其他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831991.44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1-11-13
2021-11-09
(2021)新2201执18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2-25
2021-02-18
(2021)新2201财保164号
其他民事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密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219453.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哈交执运政〔2026〕0139号
存在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2
哈市税稽罚〔2026〕28号
(一)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方面
2017年8月至11月,你公司在与哈密顺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劳务)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从顺兴劳务取得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475450.19元,税额合计23772.49元,价税合计499222.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返聘退休人员、雇佣临时用工人员开展相关劳务工作的事实成立,但该部分劳务业务与顺兴劳务无关,顺兴劳务开具的上述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劳务派遣业务未真实发生,你公司取得顺兴劳务开具的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你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记账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等复印件,工资表及银行工资发放明细,证实你公司返聘退休人员、雇佣临时用工人员开展相关劳务工作,该部分劳务业务与顺兴劳务无关,从顺兴劳务取得的上述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劳务派遣业务未真实发生,确认为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2017年8月至11月,你公司与顺兴劳务之间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取得顺兴劳务开具的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99222.68元,计入所属年度管理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你公司与顺兴劳务之间无真实业务发生,你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499222.68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调增你公司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99222.68元。
2025年11月25日,你公司自行更正申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9222.68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24805.67元、滞纳金170671.7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方面”证据,2017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证实你公司取得顺兴劳务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计入管理费用并税前扣除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24805.67元的违法事实。
证据2.更正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证实你公司已更正申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事实。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