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晓宇家常菜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桂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3MACEJXTU5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商干校小区1号楼00单元01层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罚〔2026〕66号
2026年6月6日,举报人通过12315平台举报当事人虚构一个餐饮店进行宣传,2026年6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大量印制好的菜品宣传单,宣传单上标有好再来餐厅、订餐电话:13846295215,加微信好友二维码,各种面类、砂锅类、主食等食品名称及价格。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自2026年2月份开始虚构一个“好再来餐厅”名字,印制成宣传单在医院发放,通过订餐电话或者加微信好友进行订餐。“好再来餐厅”没有任何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场所,所有订的餐均由当事人出餐。至案发时,涉案金额913.1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举报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3、询问笔录一份 ;证明当事人陈述的违法事实;
4、《营业执照》和《黑龙江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已经依法取得经营资质;
5、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6、当事人店内发现的宣传单照片;证明当事人涉嫌开展虚假宣传的事实。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