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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龙注册资本:4961.6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X02205667P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北上社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技术合同纠纷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25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阳泉市元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公司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3
2025-03-14
(2025)晋0311民初3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阳泉市元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4
2025-02-2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阳泉市元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公司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5
2024-01-24
合同纠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上社晋玉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7-11
(2023)晋0322民初758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盂县苌池镇人民政府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上社晋玉煤业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盂县人民法院
7
2023-03-31
(2023)晋03民终314号
合同纠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12-14
(2022)晋0322民初651号
合同纠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
盂县人民法院
9
2022-12-13
(2022)晋03民终114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金虎汇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11-23
(2022)晋03民终114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金虎汇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5-26
(2022)晋03民终1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盂县支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5
2024-05-13
(2024)晋民申716号
合同纠纷
阳泉市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某煤焦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01
2022-09-14
(2022)晋0322民初1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水环真空泵厂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0-14
2022-05-26
(2022)晋0322民初8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淮装重工煤机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9-24
2021-09-12
(2021)晋0302执580号之一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阳泉市欣源宏贸易有限公司、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8-30
2020-09-04
(2020)晋0322民初7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阳泉市海观山商贸有限公司与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8599.17元
民事案件
6
2021-08-17
2021-05-17
(2021)晋0302执679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路**与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134054.00元
执行案件
7
2021-04-15
2021-02-01
(2021)晋0322执111号之六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源机电经销部与被执行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739279.02元
执行案件
8
2021-04-15
2021-02-01
(2021)晋0322执111号之五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源机电经销部与被执行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739279.02元
执行案件
9
2021-04-15
2021-02-01
(2021)晋0322执111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源机电经销部与被执行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739279.02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4-15
2021-02-01
(2021)晋0322执111号之四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源机电经销部与被执行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739279.02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应急罚﹝2026﹞非煤矿山科-3号
1.原煤仓二层未安装甲烷传感器;2.筛分楼筛分机控制箱为非防爆电气设备;3.筛分楼振动筛的传动装置无防护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30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31
2
晋阳应急罚﹝2026﹞执3-1号
1.矿井领导带班下井排班方案不规范,换班频繁,其中2026年2月换班28班次,5月换班50班次,其他月份平均换班40班次;多数矿级领导带班未对关键环节进行巡视,6月全部领导带班都仅对150108顺槽点检查,未能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2.上社煤业年核定产能210万吨,2024年实际产量311万吨,超产48.1%;2025年实际产量302.98万吨,超产44.28%;2026年5月实际产量22.8万吨,达到年核定产能的10.86%;3.上社煤业进风斜井、回风立井、150108回风顺槽均未安装人员定位读卡器;90110运输巷、901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处人员定位读卡器未全覆盖,无法有效监测上述地点人员出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出入井口唯一性检查装置出井方向故障,出入井口唯一性检查装置未与人员定位系统实现联动,只有虹膜检测功能,无检卡功能;4.9#煤、15#煤注氮硐室安全阀未进行检测;5.9#煤中央水泵房、15#煤中央水泵房、901下山采区水泵房、1501下山采区水泵房控制回路单回路供电;6.9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整巷,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未采用专用高开;7.150117、90115综采工作面用电设备增加3300V高开(PBG-630/3.3型),专门的安全措施未对其作出具体规定;8.副斜井钢丝绳连接装置未在更换钢丝绳前进行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9.901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功率一致,大小、厂家不一致,机械传动能力不同等;10.150117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风门调节风窗上有2根高压管穿过;11.《2026年6月矿井配风计划》缺少901采区避难硐室、1051采区中央配电室等6个硐室和90108第一联络巷、150104第一联络巷其它巷道的风量计算;综采工作面风量计算中缺少矿用防爆型柴油履带车配风量验算;12.工业视频未全部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现场检查发现150117工作面及矿井全部掘进工作面朝向外口方向等地点视频均未接入平台;13.机载甲烷传感器均未进行检定;14.90110回风掘进工作面掘进机机载甲烷传感器催化元件故障,显示0.7%,现场实测为0%;15.上社煤业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均未安装开停传感器;16.人员定位GIS图与人员定位系统图不符;17.人员定位数据未执行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的规定;18.人员定位系统区域管理未设置准入区域、限制区域、危险区域;19.回风立井视频监控未安装;20.90110运输顺槽、150110运输顺槽T2传感器摄像头无法有效监控T2传感器;21.安全监控系统未与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联动;22.突出煤层150110运输顺槽1500米处临时避难硐室未配备饮用水、应急食物,500米、1000米处临时避难硐室不能正常使用;150108回风顺槽没有建设临时避难硐室;23.9#、15#永久避难硐室不能正常使用,未配备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饮用水、应急食物、急救物资等;24.兼职救护队氧气呼吸器、苏生器氧气压力不足,多种气体检定器检定管配备不足,防爆工具缺乏保养,装备维护保养台账记录不规范;25.90115工作面内存在陷落柱(Y27),未按规定底板方向施工不少于3个钻孔;26.90108回风顺槽、90110运输顺槽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未分析切眼上覆6#煤小窑采掘和积水情况,存在空巷可能有积水;27.9#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未绘制上覆6#煤采掘范围及积水范围;28.150108回风顺槽500米附近低洼处排水点未安设备用排水泵;29.1501皮带巷590米、喷体离层,1200-1300段顶板破碎形成网兜;150117进风顺槽超前段煤柱帮压力显现,回缩明显;30.150117注氮硐室调节风窗未按规定安设稳流设施,通风设施不可靠;31.150117进风顺槽48号、224号钻孔处巷道支护挤压抽采管路;32.150117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粉尘传感器显示为零,不能有效监测粉尘浓度;33.150117综放工作面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足,喷头损坏;34.矿井未按瓦斯抽采设计在开采9#保护层期间同步施工高抽巷抽采15#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直至回采15#煤层才布置高抽巷,区域瓦斯治理措施未按期落实;35.150108运输顺槽联络巷贯通150106回风顺槽,停掘的150106回风顺槽未设置栅栏和警标;36.150108运输顺槽、150106回风顺槽防突掘进工作面专用回风巷口存放防爆柴油车。
第1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十六条对该企业第1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第2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条对该企业第2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及责令全矿停产整顿3日第3条参照1.《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十条;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鉴于该条中包括2个违法行为:(①上社煤业进风斜井、回风立井、150108回风顺槽均未安装人员定位读卡器;90110运输巷、901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处人员定位读卡器未全覆盖,无法有效监测上述地点人员出入;②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出入井口唯一性检查装置出井方向故障,出入井口唯一性检查装置未与人员定位系统实现联动,只有虹膜检测功能,无检卡功能)每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①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及责令全矿停产整顿3日;合并对该企业第3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佰零贰万壹仟元整(¥2021,000.00)及责令全矿停产整顿3日第4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4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第5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5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第6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6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7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对该企业第7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第8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8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9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9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第10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10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第11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11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第12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2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第13条参照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13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第14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14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15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5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16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6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17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7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18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8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19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19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0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20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1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21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2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22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第23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23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第24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24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第25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对该企业第25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第26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对该企业第26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7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对该企业第27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8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28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29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百一十七条对该企业第29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第30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30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第31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企业第31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第32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32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33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对该企业第33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34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对该企业第34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35条参照①《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六条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鉴于该条中包括2个违法行为:(①150108运输顺槽联络巷贯通150106回风顺槽,停掘的150106回风顺槽未设置警标;②150108运输顺槽联络巷贯通150106回风顺槽,停掘的150106回风顺槽未设置栅栏)每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①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合并对该企业第35条作出行政处罚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第36条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该企业第30条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4851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10
3
盂自资罚字﹝2026﹞11号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南娄镇北上社村、许家沟村及杨家沟村土地于2009年10月开始至2016年7月逐年陆续建设煤矿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非法占用的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18143平方米×10元/平方米=181430元,对非法占用的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108635平方米×5元/平方米=543175元,合计724605元。
724605.00元
盂县自然资源局(盂县规划局)
2026-07-06
4
晋阳煤监管罚﹝2026﹞002号
1.90115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带式输送机3#急停拉线式开关失效,未及时处理;2.150104综放工作面进风顺槽超前支架处有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呼吸面罩未安装呼气阀;3.150104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落山放顶不实,悬顶面积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10m2。
罚款5.2万元
52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06
5
晋(阳)煤安罚﹝2025﹞执M1-13号
1.150117进风巷掘进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放管路中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未设置超限报警值,2.1501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50m处带式输送机变坡位置未安装跑偏保护装置,3.1501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与150108底抽巷联络风门外瓦斯抽采管路垂直拐弯处未设置放水器,4.90112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10米,未安装集中式隔爆水袋,不符合《煤矿用被动式隔爆设施安全技术要求》(GB43066-2023)中规定的“集中式隔爆水棚首排水袋与巷道交叉口的轴向距离应为50m-75m”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136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5-09-01
6
晋(阳)煤安罚﹝2025﹞执M1-06号
1.150104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第1组压风自救装置压风管道的供气压力为0.2MPa,不达《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中要求的0.3MPa-0.7MPa,2.150104综采工作面编号为JF-01的帮锚杆压力表损坏无法读数,未及时处理,3.150104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21#抽采管路三通处10m范围内有6根帮锚杆失效,未及时处理,4.9#煤永久避难硐室北侧门框变形,密闭门关不严留有约10cm缝隙,5.9#煤永久避难硐室内压风管路和供水管路的阀门全部锈蚀无法使用,不能正常供风、供水。
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
178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5-05-19
7
盂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给予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盂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05
8
盂水罚决字﹝2024﹞第5号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超计划用水。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9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9条、《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65条,参照(《山西省水利厅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6万元行政罚款
60000.00元
阳泉市盂县水利局
2024-12-23
9
晋(阳)煤安罚﹝2024﹞执M1-23号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10万吨/年,2022年度全年原煤产量为271.51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29%。
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1,675,000.00元)
1675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4-09-10
10
晋(阳)煤安罚﹝2024﹞执M1-19号
1.15108回风系统巷掘进工作面掌头有一套压风自救装置呼吸面罩未安装呼气阀,2.9215备用工作面回风顺槽起底爆破作业时,爆破后班组长指派作业人员进入爆破现场的时间不足作业规程规定放炮后30min方可进入现场的要求,3.选煤厂主洗车间压滤机链条式转动部位缺防护装置。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选煤厂安全规程》第5.2.6条)
罚款21.7万元
217000.00元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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