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平先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809533167X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文峰小企业创业基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巫溪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 (案件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03月26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执照》,名称为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809533167XC,后于2021年8月24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450023807803,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当事人在重庆市巫溪县文峰小企业创业基地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经查,当事人在没有胡老二麻辣牛肉干外包装袋的情况下,擅自以同类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信息为标准将信息抄录给外包装袋制造商进行外包装袋的制造。当事人于2026年6月15日向外包装袋制造商购进涉案胡老二麻辣牛肉干外包装袋200条,购进单价为0.80元/条,总计金额为160.00元。当事人于2026年6月19日生产涉案胡老二麻辣牛肉干15袋。后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将其分装在规格型号为400克/袋的绿色外包装袋中于2026年6月22日将15袋涉案胡老二麻辣牛肉干全部销售给重庆荣必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价格为45元/袋。2026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无投诉举报人所述同批次产品库存,故货值金额为:45元/袋×15袋=675元,违法所得为45元/袋×15袋=675元。
另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内包装材料库中发现“胡老二麻辣牛肉干”绿色外包装袋185条,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外包装袋与投诉举报书上所提到的外包装袋一致,经报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出具《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附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巫溪市监强制[2026]812号)对上述外包装袋予以扣押。故涉案外包装袋货值金额为:185条×0.80元/条=148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柒拾伍元整(¥675.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涉案“胡老二麻辣牛肉干”绿色外包装袋185条 。
2000.00元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2
渝巫溪市监处罚〔2024〕84号
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注册营业执照,后于 2021年8月24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巫溪县文峰小企业创业基地从事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02月02日生产了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五香牛肉干共30袋(规格:250袋),售价45元袋。其中10袋于2024年3月12日, 被贵局执法人员购买,用于监督抽检,其余20袋均已售完。2024年4月11日,我局收到上述样品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抽检不合格五香牛肉干的货值金额为1350元。违法所得即为135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2.处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