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爱午 | 注册资本:12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676937960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色连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05
(2021)内06民初23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8-05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7-06
(2022)内0623民初566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4
2022-07-06
合同、准合同纠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5
2022-06-30
(2022)内0623民初566号
合同纠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6
2022-06-23
(2021)内06民初23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6-10
(2022)内0623民初566号
合同纠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8
2022-04-27
(2021)内06民初23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11-30
(2021)内06民初23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1-30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3
2021-07-05
(2021)内民终173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7
2021-05-14
(2021)豫9001民督20号
申请支付令
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27
2021-05-07
(2021)豫9001民督20号
申请支付令
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776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31
2020-07-08
(2020)内0602执保488号
其它类型纠纷
准格尔旗冠源大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8-26
2020-06-09
(2020)内0602执保365号
其它类型纠纷
准格尔旗冠源大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10-31
2019-05-20
(2019)内0602民初174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陈**与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319836.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0-31
2019-05-20
(2019)内0602民初1740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大同市宏佳煤矿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39994.69元
民事案件
8
2019-08-13
2019-05-27
(2019)苏0404民初660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6600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25
2019-07-22
(2019)内0602执2018号
民事
陈**申请执行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7-25
2019-07-22
(2019)内0602执2017号
民事
大同市宏佳煤矿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东)应急罚〔2026〕050号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第三项“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张紧行程限位保护装置。”、《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 22340-2008)5.1.20“输送机可移动部件(如伸缩机构或张紧装置等)在极限位置上,必须设置安全挡块以限制其规定的行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第八项“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八)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具体标准:对煤矿企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六条“未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具体标准:对煤矿企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1.4#煤北翼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张紧小车未装设行程限位保护装置;2.4-2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处非行人侧无防护网及警示标志。
6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6-09-14
2
蒙(东)应急罚﹝2026﹞041号
副井井口消防管路无水,煤矿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八条“每月应当对地面消防水池、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具体标准:对煤矿企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