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洛浦县璞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力·萨力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4MAELBD8Q0F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喀勒尕其巴格社区巴什多鲁路40号沿街(慕士塔格小区29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应急罚告〔2026〕4号、〔洛〕应急罚告〔2026〕5号
2026 年 5 月 7 日,洛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王顺和、玉苏普·艾散,对洛浦县璞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 :1.非煤矿山(玉石籽料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主体责任,未制定 2026 年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无如实记录;2.非煤矿山(玉石籽料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主体责任,4 月 23 日至今未开展隐患排查登记台帐,无如实记录;3.非煤矿山(玉石籽料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主体责任,4 月份至今未制定 2026 年本单位的应急演练培训计划,无如实记录;4.非煤矿山(玉石籽料矿)企业的生产线两名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阿卜杜热合曼·伊敏尼亚孜、阿卜杜尔苏力·霍吉阿卜杜拉)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使用焊枪进行电焊作业,无证上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结合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 (一)综合类 第 1 号裁量阶次第 C 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 3 项以上,责令限期改正,处 4 万元 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 9 万元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 (一)综合类 第 26 号裁量阶次第 B 档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 2 人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3 万元 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3 万元以 上 1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 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120000.00元
洛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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