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MA77D741X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312国道北油区众望路以北4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伊州市监处罚〔2026〕101号
经查,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油店主要负责人是王海军,经常不在店内,店内由店长杨巧琴负责日常经营活动,此次案件也委托杨巧琴全权处理,店内执业药师于2024年1月31日注册并开始上班,执业药师冬季早上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19点,夏季早上10点至13点,下午16点至20点。2026年1月27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油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市市监责改〔2026〕11号)。2026年6月1日,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店里进行检查,执业药师在岗,执法人员通过工作人员考勤记录,考勤记录显示4月1日执业药师请假,调取4月1日处方药销售记录,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经查询电脑销售系统,共有2条销售记录由店员朱江霞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时候使用“嘉虹健康”远程开方系统,让系统中注册的执业药师通过视频进行远程开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交易记录,店长杨巧琴代签执业药师的签字。处方药的销售记录:4月1日10点50销售:非诺贝特缓释胶囊(0.25克*10)2盒,脑心通胶囊(0.4克*36粒)4盒,巴特日七味丸(15粒*4版)2盒;12点52分销售:磷酸奥司他韦颗粒(15毫克*10)3盒;以上共计2条处方药销售记录。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