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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羌小红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6864707354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2#综合楼2栋六层物业用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2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李**
惠**,华**,牛**,陈**,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路**,石**,胡*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0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陈映江;华焰新;胡鹰;惠爱东;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牛建华;路易超;张迎春;石雪莲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6-12
(2021)新01民特65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喀什供电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1-02
2019-12-14
(2019)新0106民初14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与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04-09
2014-04-09
(2014)头民一初字第11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王**与乌鲁木齐龙海置业有限公司、新疆红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2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0年7月龙海新和居小区交付之日起对申请室内装修的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收费对象是进行室内装修的业主,标准是每户1000元。从小区交付到2026年3月4日,一共累计向107户业主收取过装修押金,累计总金额107000元;后续向14户二手房的业主收取过装修押金,累计总金额14000元,全部押金都在装修结束后退还给业主。其中当事人能提供4户业主(使用人)室内装修申请表和退费收据,其余材料当事人已交给财务公司做账,年份已久未查找到,财务公司提供了情况说明。收取装修押金时,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场所、小区公告栏等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没有对押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乌头市监中亚责改〔2026〕04210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经核实,当事人已完成了整改。
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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