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杨芳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7MACA5PT24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街道罗庄组183号(临泾幼儿园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罚〔2026〕118号
2026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镇原杨芳诊所开展现场检查,查实当事人存在药品储存不规范、违规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违法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1.?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该诊所阴凉柜未按药品储存规范开启使用,未对需阴凉储存药品实施合规温湿度管控,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违规使用过期劣药:诊所药品拆零区存放并已部分使用2种超过有效期药品,具体明细:
(1)云鹏牌异烟肼片,规格0.1g×100片/瓶,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6日,有效期至2026年01月05日。
检查当日该药品已过期,现场核查已使用75片,剩余未使用25片,经查处方,该药超过有效期后未销售;
(2)汾河牌维生素B1片,规格10mg×100片/瓶,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8日,有效期至2025年07月。
检查当日该药品已过期,现场核查已使用59片,剩余未使用41片,经查处方,该药超过有效期后未销售。
当事人作为医疗机构及药品使用单位,未严格执行药品效期排查、储存养护制度,违规储存、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上述药品均已超出法定有效期限,属于劣药范畴,当事人使用过期劣药的违法行为客观属实。
对镇原杨芳诊所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涉案超过有效期药品(25片云鹏牌异烟肼片及41片汾河牌维生素B1片);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