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EKASIT SITKRONGWONG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18876335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古潭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3
(2024)桂0103民初16028号
追偿权纠纷
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隆安福斯银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林**,林**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4
(2023)桂0123民初1709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楚顺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隆安县人民法院
3
2022-08-03
(2022)桂0123民初633号
合同纠纷
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隆安县人民法院
4
2019-08-19
(2019)桂01民终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华骏商贸有限公司,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8-19
(2019)桂01民终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宁市中院
6
2019-08-06
(2019)桂01民终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8-06
(2019)桂01民终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
南宁市中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4
(2024)桂0103民初16028号
追偿权纠纷
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隆安福斯银投资有限公司,林**,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林**,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31
2022-08-24
(2022)桂0123民初633号
合同纠纷
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46285.6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2
2021-09-26
(2020)桂民申36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华骏商贸有限公司、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06-10
(2020)桂执复2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荔波县华荣煤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08
2020-11-27
(2020)桂0123执恢99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17-07-26
2017-06-21
(2017)桂0123民初81号
民事案由
广西民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12-28
2016-12-07
(2016)隆法执异字第5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民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等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6-12-27
2016-07-28
(2016)桂0123执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山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40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16-09-27
2016-09-27
(2016)桂0123执283-2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09-19
2016-09-19
(2016)桂0123执283-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40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16-09-12
2016-09-12
(2016)桂0123执28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桂林百佳顺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40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隆市监处罚〔2026〕80号
经查实,2024年12月1日,当事人与广西中银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将其位于隆安县古潭乡的土地、厂房及设备设施出租给中银公司,合同期限20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44年11月30日),该合同于2025年5月实际履行;出租设备包含出厂编号2003-87、型号SZL6-1.25/350-W.A燃煤锅炉及产品编号20190188压力容器。中银公司承租后,经当事人知情并同意,将包含上述涉案特种设备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系统转承包给永盛达公司使用,承包期限5年(自2025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7日)。
另查明,涉案锅炉为6蒸吨燃煤锅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淘汰类 “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系国家明令淘汰特种设备,且出租前未经检验;涉案压力容器为当事人所有,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亦未经检验。因承包合同未单独列明涉案特种设备的租赁费用,且承租方未实际投产及支付租金,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拟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出租的锅炉(已拆除)1台、压力容器1台;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2
隆自然规行决﹝2026﹞13号
在隆安县古潭乡G358国道旁的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建筑物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建设的钢结构铁棚房1栋,建筑面积1178.46平方米;拆除用于堆放煤块的钢结构铁棚房1栋,建筑面积291.36平方米
-元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