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龙 | 注册资本:5123.68933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9599892673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圣人涧镇寨头村(新湖工业园区东200米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1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百国百业数字农业山西有限公司
临猗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7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陈**
平陆县人民法院
3
2025-07-03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平陆县人民法院
4
2024-10-11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赵**
平陆县人民法院
5
2022-04-13
(2022)晋0829民初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夏县世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平陆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18
(2026)晋0821民初1553号
代理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百国百业数字农业山西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临猗县人民法院
2
2026-06-17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百国百业数字农业山西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临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6
2022-06-23
(2022)晋0829执40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06
2022-06-30
(2022)晋0829执40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9-06
2022-06-30
(2022)晋0829执405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9-06
2022-06-17
(2022)晋0829执4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田**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6-01
2022-03-08
(2022)兵08民终124号
产品责任纠纷
石河子市北泉镇硕康农资经销部、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11
2021-02-09
(2021)兵08民终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河子市北泉镇硕康农资店与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17
2020-04-07
(2020)兵08民辖终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北泉镇硕康农资店、侯增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18-04-26
2018-04-03
(2018)陕0112执1453号
劳动争议
耿**与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2998.19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陆市监处罚﹝2026﹞99号
经查:当事人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6日,经营范围:肥料生产及销售等。经向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赵丽娟询问,涉案广告确系本公司发布。2026年1月9日,公司为拓宽新产品宣传渠道,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2026新品推荐”的宣传内容,对其生产的“古氨糖・氨镁功能性复合肥”进行广告宣传。该广告在产品功能功效描述中,使用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及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经核查,该广告视频版面由远大广告装饰部制作,广告制作费用100元,该费用核定为本案广告费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发布内容与产品实际性能、功能等信息不符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罚款500元。
500.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5
2
平陆市监处罚﹝2026﹞81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生产出厂250瓶(500g/瓶)根土一号牌水溶肥料-防冻愈合宝,并于2024年12月22日将该批水溶肥料赠送给蒲江县寿安街道程宇肥料门市,未收取货款,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明了该批水溶肥料系当事人赠送给蒲江县寿安街道程宇肥料门市。该批根土一号牌水溶肥料-防冻愈合宝的包装标识不符合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中量元素含量、钙含量、PH不符合NY2266-201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生产的该批不合格产品“根土一号牌水溶肥料-防冻愈合宝”共计250瓶(500g/瓶),经查验该批产品(500g/瓶)2026年未再生产销售,在2025年9月、11月、12月当事人生产过三批该水溶肥料价格都为3元/瓶,故该水溶肥料市场价格按3元/瓶计,故货值金额为750元,因当事人该批水溶肥料系赠送给蒲江县寿安街道程宇肥料门市并未产生货款,故违法所得不计。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根土一号牌水溶肥料-防冻愈合宝的违法事实经过;3、《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告知书》及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F2025-6-0405)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水溶肥料不合格的事实;4、该批不合格水溶肥料的出厂成品检验报告单、第三方检验报告、生产巡视记录、销售单及产品标签各一份,证明该单位生产不合格水溶肥料的违法事实;5、2025年9月、11月、12月生产销售的三批根土一号牌水溶肥料-防冻愈合宝的购销合同及电子发票各一份,和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证明该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无违法所得的事实;6、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记录查询单一份,证明当事人在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具有从重情节;7、当事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上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
货值金额3倍罚款,计2250元(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2250.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3
平陆市监处罚﹝2026﹞18号
当事人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10日与腾冲腾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芒棒分公司签订了5吨上述化肥“根土一号”多聚力复合肥料(17-17-17)的购销合同后,2025年4月12日生产出厂,以1250元/吨的价格,销售给腾冲腾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芒棒分公司,这批肥料在2025年8月27日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产品质量抽检过程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不符合《复合肥料》GB/T15063-2020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不符合《复合肥料》GB/T1506-2020和《肥料表示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标准,依据《2025年云南省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核算: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根土一号多聚力复合肥料”共计5吨(合125袋,40公斤/袋),销售价为1250元/吨,货值金额为625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企业生产成本费用,故违法所得6250元。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一份、照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2、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抽验单及相关文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的事实;3、受委托人赵丽娟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化肥的违法事实及经过;4、购销合同、生产巡查记录、成品检验报告单、及产品照片共六页,证明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事实。5、当事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人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
1、没收违法所得6250元(陆仟贰佰伍拾元);2、货值金额1.5倍罚款,计9375元(玖仟叁佰柒时伍元整);罚没款合计:15625元。
9375.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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