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鱿小鱼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泽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6MADLJ6YT3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独山县井城街道商会大厦C-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独市监处罚〔2026〕01-55号
当事人与其姊妹黎龙平于2019年底至2023年3月期间租赁位于独山县百泉镇中南路中心广场18号商铺一起经营独山县小鱼家餐饮店,后因店面环境损坏,黎龙平不再从事餐饮服务,于2024年6月由当事人将独山县小鱼家餐饮店的设施设备搬迁至独山县井城街道商会大厦C-1-5商铺继续经营,并重新核准了新的市场主体,名称:独山鱿小鱼烧烤店,经营者是当事人黎泽蓉,并办理了编号为JY25227260375018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自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2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过程中,为了增加经营收入、提高线上流量自行使用了原独山县小鱼家餐饮店的经营资质入网开设的“小鱼家(生蚝、烧烤)”美团店铺和“小鱼家烧烤(商会大厦)”淘宝闪购店铺,上述2个店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及出餐均在位于独山县井城街道商会大厦C-1-5独山鱿小鱼烧烤店完成。经本局对当事人询问调查,其供述使用黎龙平办理的独山县小鱼家餐饮店资质在线上开设的“小鱼家(生蚝、烧烤)”美团店铺和“小鱼家烧烤(商会大厦)”淘宝闪购店铺自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2日期间收入共计30000元,全部收入为当事人所有,未支付租金给独山县小鱼家餐饮店经营者。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的货值金额30000元,违法所得30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作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100元。
100.00元
黔南州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