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顾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顾定仙 | 注册资本:1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5MAEENK9290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兴塘路43号一楼右边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马处罚〔2026〕58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米糕)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1.没收柠檬黄食品级色素2瓶(大瓶)、果绿色食品级色素1瓶(大瓶)、橙红色食品级色素1瓶(大瓶)、天蓝色食品级色素1瓶(大瓶)、紫色食品级色素1瓶(大瓶)、蓝色食品级色素2瓶(小瓶)、黑色食品级色素1瓶(小瓶);
2.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米糕)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