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昌市西陵区格度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金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02MA4ELQU46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解放路5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西市监处罚〔2026〕120号
经查,当事人宜昌市西陵区格度餐饮店(经营者:胡金金)原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未在“冷食类食品制售”后备注“含冷加工糕点”或“不含冷加工糕点”的经营范围。 2026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开展幽灵外卖专项排查时,当事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退租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解放路52号的实体经营门店后的其他合法经营场所,其美团平台网店“AICEGAROEN爱丽丝花园店”仍处于开业接单状态。 因退租时间无法查实,故当事人的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确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23
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