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冯声波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声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4MA4EG8954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溪市监处罚〔2026〕208号
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经县局领导批准于2026年6月2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调查,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芒硝是当事人于2025年4月5日在荃豆医药(重庆)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是4袋(0.5kg/袋),购进单价是6.15元/袋,使用单价是0.025元/克。截止现场检查时已经使用650克,剩余1350克由执法人员扣押带走。在上述药品过期后,当事人于2026年3月13日使用了500克,使用价格为0.024元/克,2026年6月23日使用了150克,使用价格为0.025元/克。2026年6月30日本局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3日内提供涉案药品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及相关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提供有供货商荃豆医药(重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荃豆医药(重庆)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复印件1份,当事人使用的由北京致医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致医健康系统内的销售明细(2026-02-17至2026-06-23)的统计照片1张。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认定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货值金额24.6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5.7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之规定,综合本案事实,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经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芒硝1350克);
2.没收违法所得15.75元;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