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昌远安横岩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俊伟注册资本: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25MA4F1YYC0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远安县花林寺镇横岩坪村二组3号附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远安市监处罚﹝2026﹞31号
现查明,2026年6月23日,当事人共生产龙洞坪包装饮用水100桶。至2026年8月3日收到检验报告时,该批次包装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包装饮用水于2026年7月1日销售7桶(抽检),销售价12元/桶,合计84元;2026年7月2日销售给龙仰书院50桶,销售价9元/桶,合计450元;2026年7月3日销售给批发商王勇43桶,销售价7.5元/桶,合计322.5元。以上货值金额856.5元,故违法所得856.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56.5元,并处罚款6000元。
6000.00元
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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