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凤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7564172406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纬四路以南,经九路以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4)内0207民初61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3
(2025)内0207民初2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亚泰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5
(2024)内0207民初61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1
(2024)内0207民初5120号
劳动争议
赵**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1
(2024)内02民终26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郑州大城重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8-20
(2023)内0207民初44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华辰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7
2024-07-17
(2024)内0207民初3346号
合同纠纷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江苏英威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8
2023-07-28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6-07
(2023)内02民终1220号
合同纠纷
包头市宏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5-31
(2023)内02民终1220号
合同纠纷
包头市宏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2-12-15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张相州
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1
2025-03-25
(2025)内0207执78号之一
合同纠纷
江苏英威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某某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5-31
2022-12-03
(2022)内0207民初4368号
劳动争议
艾**、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078.74元
民事案件
3
2025-05-31
2022-12-21
(2022)内0207民初49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山东一森化工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5-17
2021-07-22
(2021)内0291民初1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某环保有限公司、包头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2332.00元
民事案件
5
2025-04-19
2022-05-25
(2022)内0207民初185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内蒙古蒙东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95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5-04-19
2022-04-12
(2022)内0207民初8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头威瑞时贸易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8286.91元
民事案件
7
2025-04-18
2022-03-23
(2022)内0207民初338号
劳动争议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乐*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1416.51元
民事案件
8
2025-04-01
2025-03-24
(2025)内02民终445号
劳动争议
赵**、包头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4-11-07
2023-04-25
(2023)内0207民初1377号
劳动争议
郝*、包头某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6-26
2024-01-25
(2024)内02民再10号
劳动争议
艾**、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等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6〕75号
经本局查明,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东南侧,甲酸钙生产工区甲酸钙装置正在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共有49条:1、中转泵出口管道;2、1#高压浆液泵出口管道;3、2#高压浆液泵出口管道;4、2#高压浆液泵进蛇形预热器管道;5、蛇形预热器进反应A釜管道;6、反应釜A进反应釜B液相联通管道;7、反应釜B进反应釜C液相联通管道;8、反应釜C进反应釜D液相联通管道;9、反应釜D液相出口管道;10、缓冲罐出口管道;11、蛇形预热器出口管道;12、塔釜泵出口管道;13、压缩机五级排气进换热器管道;14、换热器进反应A釜管道;15、反应釜A进反应釜B气相联通管道;16、反应釜B进反应釜C气相联通管道;17、反应釜C进反应釜D气相联通管道;18、反应D釜气相进换热器管道;19、换热器出口管道;20、气液分离器进分离器管道;21、气液分离器(V10101)送碳素减压阀管道;22、气提塔进换热器管道;23、换热器送碳素减压阀管道;24、汽提塔合成尾气放空管道;25、气提塔蒸发尾气放空管道;26、碳素蒸汽进中压罐管道;27、中压蒸汽罐放空管道;28、中压罐出口管道;29、反应釜A蒸汽管道;30、反应釜B蒸汽管道;31、反应釜C蒸汽管道;32、反应釜D蒸汽管道;33、转料泵进气提塔管道;34、转料泵进反应B釜管道;35、转料泵回流暂存罐管道;36、压缩机一级排气缓冲罐进一级冷却器管道;37、一级冷却器进一级分离器管道;38、一级分离器进二级进气缓冲罐管道;39、二级排气缓冲罐进二级冷却器管道;40、二级冷却器进二级分离器管道;41、二级分离器进三级进气缓冲罐管道;42、三级排气缓冲罐进三级冷却器管道;43、三级冷却器进三级分离器管道;44、三级分离器进三级排气接管口截止阀管道;45、三级进气接管截止阀进四级进气缓冲罐管道;46、四级排气缓冲罐进四级冷却器管道;47、四级冷却器进四级分离器管道;48、四级分离器进五级进气缓冲罐管道;49、五级排气缓冲罐进合成截止阀管道。其中44条压力管道于2022年8月开始使用,5条压力管道于2025年4月开始使用。49条压力管道使用压力均大于0.1兆帕,公称直径均大于50毫米,均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上述49条当事人由于与设备安装制造单位发生纠纷未能取得检验报告及办理注册登记。当事人在投用前均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自投用后,除设备检修或停机连续使用至今,从未进行过定期检验,无法提供检验报告,未办理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80000.00元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2
(包九原)应急罚﹝2023﹞00112001号
2023年12月5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对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进行检查,2023年12月8日九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对该公司安全总监宋利敏、安全管理人员樊学斌调查询问,该企业发电区域一台一氧化碳报警器探头显示16ppm,陪同人员佩戴的便携式报警器显示0ppm,宋利敏、樊学斌对发现的问题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15000.00元
包头市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2023-12-28
3
(包九原)应急罚〔2023〕00112002号
2023年12月8日,九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按照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交办意见书》【包应急危化交办(2023)48号],对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宋利敏、安全管理人员樊学斌开展调查询问,宋利敏、樊学斌对 2023 年12月5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复核检查时发现的“尾气发电厂房,一氧化碳报警器安全高度不符合GB50493-2019 要求”“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室内无可燃气体检测仪”“1#炉厂房二层平台门口处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无声光报警功能”和“7#炉区域炉气净化风机至一氧化碳探头间距约7米,过远”四项问题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45000.00元
包头市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2023-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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