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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茶风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忠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326MACCY27Y3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路口西南角文化商务广场3幢A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6〕148号
经查明,一是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的饮品“牛油果巴旦木酸奶昔”混入一包脱氧剂。原因是店内工作人员在制作过程中,错误将制作奶昔原料“原味巴旦木仁碎”内包装中脱氧剂一起倒入了冰沙壶进行了搅拌,并制作完成了“牛油果巴旦木酸奶昔”,然后进行了售卖。二是当事人通过淘宝闪购平台销售的饮品“牛油果巴旦木酸奶昔”,订单号:8070756172382189852,货值金额21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 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 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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