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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雅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12MACWXQ5Y9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临桂区临桂镇仕通路69号精通·伊顿国际17幢1单元15层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12交罚〔2026〕0007号
2026年 08月 17日 17时 03分,灌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戴慧玲,童富军(执法证号分别为 20031217007,20031217005)经行政检查,在 G241线 K2811+600M左侧发现,李子荣驾驶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桂 C03300D桂 C4419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雷驰牌 HLD4252TSE91BEV、ZCZ9400ZZXN,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 22轮,运输货物为砂,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 69.1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 49吨,超出限值 20.15吨,超限率 41.1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处罚决定。
10000.00元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8-19
2
桂0308交罚﹝2026﹞0067号
2026年03月25日09时48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67)经行政检查,在灵川大道白马路口处发现,梁日宣驾驶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桂C00812D、桂C1152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H4252P4BEV5、华骏牌ZCZ9400ZZXN,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水泥熟料,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9.3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0.36吨,超限率21.14%。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3
桂0309交罚﹝2026﹞0005号
2026年01月26日02时02分,全州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罗双荣,唐蛟玉(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917035,20030917036)经行政检查,在G322线K1511+800M发现,邹德驾驶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桂C00803D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HFC4259EV13,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石渣,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5.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6.3吨,超限率12.86%。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3000.00元
全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2
4
桂0305交罚﹝2026﹞0001号
2025年12月13日20时50分,梁日宣驾驶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桂C00805D货运车辆途经雁山区桂阳路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8.9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9.95吨,超限率为40.7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事实。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
2100.00元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4
5
桂0308交罚﹝2025﹞0369号
2025年12月16日09时41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34)经行政检查,在G357线K1329+700M处发现,颜学仁驾驶广西搬砖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桂C00803D、桂H4499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HFC4259EV13、ZCZ9400ZZXN,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沙子,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1.4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2.43吨,超限率25.37%。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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