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南志伟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赖水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4MA9KU8WP5A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城关乡东郭寺村李楼南第二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176号
经查,2026年4月2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开封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扶沟县志伟购物中心销售的豫胡大牌原味瓜子(烘炒类)(生产日期:2026-03-18、2026-04-18)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5月26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编号:KFSC20260167、KFSC20260168)等相关电子数据及打印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KFSC20260167、KFSC20260168)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原味瓜子(烘炒类)(标称生产者名称:河南志伟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豫胡大和图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6-03-18、2026-04-18,保质期:3个月)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5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两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两份《检验报告》电子数据打印件。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经调查,2026年3月18日,当事人生产原味瓜子(烘炒类)(商标:豫胡大和图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8箱,每箱5公斤,共45公斤;2026年3月18日,当事人以每箱92元的价格将其中7箱销售至中牟县佳佳干果商行,得款644元,当事人称剩余1箱未销售,免费提供给他人。2026年4月18日,当事人生产原味瓜子(烘炒类)(商标:豫胡大和图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8箱,每箱5公斤,共45公斤,2026年4月18日,当事人以每箱92元的价格将8箱销售至中牟县佳佳干果商行,得款736元。2026年5月29日,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共召回原味瓜子(烘炒类)(商标:豫胡大和图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6-04-18,保质期:三个月)6箱,退款552元。以上,以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生产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瓜子(烘炒类)货值金额为1472元,违法所得828元。 另查明,当事人从业人员6人,2025年营业收入为287651.90元,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界定的小微企业标准,当事人系小微市场主体。 经询问调查,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五年内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过,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828元; 二、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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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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