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兆康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华兵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49302X1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金色家园小区19栋S-105铺(自主申报)(一照多址)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377号
现查明,当事人生产的型号为M-2艾灸热敷包由蕲艾绒、电热垫和微电脑定时控制器组成,品种不同的艾灸热敷包配套规格型号不同的电热垫,对应销售价格明确,其中电加热龙骨热敷包72.6元/件、艾绒披肩帽81.8元/件、暖要带43元/件、电热敷脚踝套57.1元/件、艾绒披肩84.5元/件。产品销售渠道分为线上、线下两类,线上销售可提供完整交易记录(共销售金额为83677.13元),线下销售均采用现金交易模式,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查清线下的销售金额,本着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以线上销售的交易金额计算货值金额,故货值金额为83677.13元。
案涉电热垫所搭配的RJ-08微电脑定时控制器,产品本体未标注3C认证标志,标注参数为额定电压220~、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源1A,Ⅱ类电器。当事人采购该控制器分为两批次,首次采购单价3.57元/个,采购数量1000个;二次采购单价4.38元/个,采购数量600个,累计购进1600个。该款微电脑定时控制器系电热垫的专属配套配件,不单独对外进行销售,至现场检查当时,上述全部微电脑定时控制器均已装配加工成艾灸热敷包成套产品对外销售完毕。
2026年8月5日,本局将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6年8月18日,蕲春县公安局出具《案件线索退回函》将该案件线索予以退回,退回理由为:当事人将涉案艾灸热敷包产品中4.KG.104型号微电脑定时控制器替换为自行采购的无3C认证的RJ-08微电脑定时控制器,现有证据无法确定更换RJ08微电脑定时控制器后的整套艾灸热敷包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的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8000元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