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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骏途电动车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世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2801MA79CCN53J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团结路滨河1号小区3栋1层门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17
(2020)新28民再14号
追偿权纠纷
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
上海什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30
2019-12-24
(2019)新民申1851号
追偿权纠纷
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追偿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25
2018-01-22
(2018)新2801民初4251号
追偿权纠纷
什马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599.4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25
2019-07-12
(2019)新28民终744号
追偿权纠纷
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与什马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12-13
2017-09-14
(2017)新2801民初1801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什马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7-08-25
2017-04-10
(2017)新2801民初1762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什马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4〕218号
当事人于2015年10月23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在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团结路滨河1号小区3栋1层门面从事售卖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等经营活动。当事人库尔勒传军宠爱电动车行分别从天津绿佳车业有限公司、无锡智程国际贸易公司采购3辆 “TDT2249Z、TDT108Z”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并陈列在店内待售,整车编码分别为:“235722309405636、235722312406097、334822405000331的两辆电动自行车进价:1100元/辆,型号为TDT108Z,进价1220元/辆,进价总金额3420元。型号为TDT2249Z电动自行车售价:1600元/辆,型号为TDT108Z电动自行车售价:1800元/辆。该3辆电动自行车至今未销售,涉案金额共计:5000元。当事人未建立完整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对上述采购的3辆电动自行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上述型号电动自行车,均未随车配备车载蓄电池、充电器,未随车安装脚踏,与对应产品合格证参数图样不相符,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电动自行车取得CCC证书(编号:2023011119542039、2023151119047085)不相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编号:CNCA-C11-16:2023)要求。 上述型号电动自行车,经现场执法人员使用的经检定合格钢卷尺(鉴定证书见照片)测量的鞍座长度现场测量值为460mm、600mm,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6.1.5尺寸限制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3辆电动自行车; 2、处违法销售货值金额0.5倍的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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