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锦冰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399493061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金田路10号14号楼二楼办公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9
(2024)豫0102民初189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9
(2024)豫0102民初1439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岳**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2
(2024)豫0102民初109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4
2024-08-19
(2024)豫0102民初109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5
2022-12-19
(2022)豫0102民初112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邹**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6
2022-09-22
(2022)豫0102民初104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杨**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7
2022-09-22
(2022)豫0102民初104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8
2022-09-22
(2022)豫0102民初104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孙**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9
2022-09-22
(2022)豫0102民初104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10
2022-09-22
(2022)豫0102民初104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孙**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5
2024-09-02
(2024)豫0102执1133号之二
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侯*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2-24
2024-11-14
(2024)豫0102执393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10
2021-05-17
(2021)豫0102民初42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2-07
2021-10-11
(2021)豫0102民初86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27
2021-10-11
(2021)豫0102民初86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云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27
2021-09-27
(2021)豫0102民初86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27
2021-10-18
(2021)豫0102民初87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1-27
2021-10-20
(2021)豫0102民初89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1-27
2021-10-21
(2021)豫0102民初89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52.32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1-27
2021-07-27
(2021)豫0102民初62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段**、河南卓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市监处罚〔2026〕820号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第二款:“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的违法行为。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