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香柳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3693601211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城解放北街1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1
(2025)浙0727民初22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5
(2025)浙0727民初100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盛赞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3
2025-08-26
(2025)浙07民终385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警安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7-08
(2025)浙0727民初100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盛赞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5
2025-07-04
(2025)浙0727民初22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6
2025-06-16
(2025)浙0723民初21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董**,施**
武义县人民法院
7
2025-06-13
(2025)浙0727民初100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盛赞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8
2025-05-29
(2025)浙0382民初65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9
2025-05-27
(2025)浙0727民初102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警安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10
2025-05-27
(2025)浙0727民初8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浦江县翠林堂家居有限公司
浙江中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0
2025-05-30
(2025)浙0382民初65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3
2023-08-21
(2023)浙0723民初899号
合同纠纷
武义县自强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2782.19元
民事案件
3
2023-09-01
2023-08-25
(2023)浙0723民初1569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浙江涵海建材有限公司、武义县自强化工有限公司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5-29
2022-11-04
(2022)浙0723民初23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武义县泉溪镇江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5642.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0-12
2021-09-07
(2021)浙0727民初11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金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620.62元
民事案件
6
2015-01-07
2015-01-07
(2014)金婺民初字第37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金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4-01-24
2014-01-24
(2014)金武民初字第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武义县泉溪镇上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义执法局罚决字〔2026〕第000654号
现已查明,2025年10月,当事人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从浙江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了武义县经济开发区(履坦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地土方施工工程,负责施工区域内土方开挖、回填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为清运处置工地管道施工产生的废弃水泥块,2026年4月9日上午10时30分许,当事人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陶晓春驾驶车牌号为浙G53930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13立方米废弃水泥块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岗头工业园区武义经济开发区(履坦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一期工地驶出,途经明招路、莹乡路,运往武义县白洋街道白阳山隧道附近邵小杭承包的砂石料场供其自行加工处理。同日11时许,本机关执法人员于武义县文兴路与莹乡路交叉口附近查获上述违法处置行为。经查,当事人当日共计外运废弃水泥块1车次,方量约13立方米,未倾倒完成,该次处置行为未取得武义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此,2026年4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浙江博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金武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08-002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4月9日12时00分前限期整改。经复核,当事人已自行将涉案外运废弃水泥块运回武义县经济开发区(履坦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地。当事人未在该次处置行为中获取违法所得。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