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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永超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3MA1MYDFQ8D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昆山开发区春旭路18号联彩商务中心2201室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7
(2025)苏04民终3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常州劼成建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姜**
李*,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25
(2025)苏04民终3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姜**,常州劼成建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李*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1-13
(2024)苏0583民初2726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葛*
昆山市人民法院
4
2024-11-26
(2024)苏0412民初1205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劼成建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姜**,李*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5
2024-03-25
(2024)苏0481民初19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易**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公司,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6
2024-03-12
(2024)苏0481民初19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公司,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7
2023-06-08
(2023)渝0115行初5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4
(2022)苏0481民初78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刘**
溧阳市人民法院
9
2022-06-28
(2022)冀0984民初2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河间市人民法院
10
2021-04-01
(2021)苏0583民初11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
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5
2021-05-10
(2021)苏0583民初11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9-26
2021-08-03
(2021)苏05民辖终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1-09-16
2021-08-03
(2021)苏05民辖终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与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21-08-17
2021-08-03
(2021)苏05民辖终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与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1-02-26
2021-01-27
(2021)苏0583执保209号
财产保全
沧州长虹石棉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236031.00元
执行案件
6
2019-07-17
2018-10-17
(2018)苏0621民初6269号
追偿权纠纷
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与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78.2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溧阳交路执〔2026〕149号
2026 年 07 月 09 日 10 点 20 分,我中队执法人员吕军、朱昊在溧阳市上黄镇 X352 线 3K030M 左侧处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江苏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周 学堂驾驶苏 UF7836(蓝)轻型栏板货车从溧阳市古渎装载了一车钢瓶送到溧阳市上 黄镇 X352 线 3K030M 左侧。检查时发现此车上装有 6 个压缩气瓶,其中 3 个满瓶的 危险货物压缩氧气(联合国编号 1072,每瓶充满的压缩氧气 40 升,每瓶重 44 千克, 3 个满瓶压缩氧气共重量 132 千克)、3 个满瓶的危险货物溶解乙炔(联合国编号 1001,每瓶充满的溶解乙炔 40 升,每瓶重 42 千克,3 个满瓶溶解乙炔重量 126 千 克),这 6 个瓶是送去给自己公司电力施工所用的,没有运费。驾驶员周学堂现场无 法提供出轻型栏板货车苏 UF7836(蓝)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江苏 鑫诚润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运输;给予罚款叁万元的行政 处罚。
30000.00元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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